关于开展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|
浏览:610次 发布日期:2021年01月17日 |
各学院,行政单位(各部门): 为强化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培养学术骨干,提升创新能力,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师资队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》(衢院人〔2011〕14号)、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》(衢院人〔2011〕15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工作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核对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(2018年立项及往年中期考核延期人员)。 二、考核内容 考核期内项目(课题)研究进展情况。 三、考核期 立项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。 四、考核程序及要求 (一)项目负责人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书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材料。 (二)人事处组建专家考核组,根据申请书所计划的目标任务,对检查对象进行绩效评价,形成考核结果。 (三)经考核完成中期计划目标任务且绩效良好的项目,将按计划拨付后续经费。对项目计划执行不力的,缓拨后续经费,连续三次中期考核“基本合格”的,项目终止。 五、 考核材料要求 (一)填报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表》(附件1)2份; (二)填报《业绩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1份;并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(附目录),按考核表内容顺序进行排列,需经学院(部门)审核签字盖章。 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,附件1、2电子版发至王辉钉钉,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09办公室,联系电话8026671。
附件:1.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表 2.业绩情况汇总表 3.考核对象名单 人事处 2021年1月17日 附件1: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表.doc |